招标编号:HTZB2025-509/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宇大路南项目工程已完成项目备案,项目代码:2501-220102-04-01-438525;招标人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初步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金宇大路南项目工程初步设计;
2.2 建设地点:金宇大路南侧、丙七十九路西侧、丙五十路北侧、乙五路东侧;
2.3 建设规模:占地面积约68423平方米,主要建******幼儿园1栋,建筑面积1200平方米;配套管理用房4栋,建筑面积1909.4平方米;地库1栋 ,建筑面积38295.7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61457.16平方米。
2.4 招标内容及范围:建筑初步设计;装修初步设计;园林景观初步设计;包含商业建筑做为临时售楼处的功能设计,包括售楼处的策划、装修设计(包含售楼处、样板间软装饰品采购及布置)及周边景观设计等。
2.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8年3月30日,具体时间根据业主要求。
2.6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地方颁布的有关设计规范标准及规定。
2.7最高限价:125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并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近三年(2022年至今)具有类似项目设计业绩至少一项(以完成时间为准)。(本项目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其他主要人员应满足招标文件中《人员强制性标准附表》的要求。人员强制性标准为现场所需最低人员标准,根据实际现场施工情况,如有需要可调增,中标人须无偿予以配合
3.3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具有与本项目相类似的项目业绩至少一项(以完成时间为准)。(本项目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3.4财务要求:近三年(2022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
******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②2024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注:如投标人在2024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1)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2)未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在近三年(2022年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9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3月19日8时30分至2025年3月26日16时00分,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8088/TPBidder网站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投标无效。
5.2已在省级、长春市平台办理过CA的交易主体,CA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CA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CA,使用方式同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服务电话:0431-******。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8088/EpointSSO/memberLogin)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系统:******:8088/TPBidder)开展交易活动。
5.3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8088/TPBidder)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布。
5.4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报名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4月11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EpointSSO/memberLogin)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将予以拒收。
6.2本项目开标地点为长春市政务中心二楼 【210】开标室(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开标方式为采用腾讯会议(腾讯会议号:开标时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群聊对话框获取)和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远程开标活动。参加开标会议人员应为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进入会议后将姓名修改为投标人全称+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姓名。投标人在线参加视频开标会议,如未进入或离开视频会议室,后果自负,视为认同开标过程。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通过远程开标会议当场提出,非开标会议现场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6.3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解密方式: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远程开标解密”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在60分钟内完成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非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
6.4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庆路999号511室
联系人:王一婷
联系电话:0431-******
******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翔运街与振武二胡同交汇西行十米
联系人:张丽、范鑫鑫
联系电话:0431-******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市建委招投标管理处
联系电话:0431-******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
邮箱:******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长春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
邮箱:******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电子保函提示:
投标单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立即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当前以系统开具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登录:******/EpointSSO免费注册,并且完善基本信息;
(2)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EpointSSO,在【对应的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3)请点击下载安装“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吉林省一体化) ”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投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
[CCS******FJSZ******]金宇大路南项目工程初步设计.JLSZ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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