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标准和要求: 一、服务范围和内容 (一)采购服务内容 本次招标包含全过程造价咨询。 全过程造价咨询范围:根据采购人光明区全域智慧交通(一期)项目的工程造价需求,开展相应的全过程造价咨询工作。 工作内容:按照政府项目前期工作要求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需求,编制全过程造价咨询成果,并配合相关单位完成申报、审批、决算、审定、审计等工作。 (二)咨询服务要求 1.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需以“全周期管控、全要素集成、全风险应对”为核心,通过专业能力、工具应用、沟通协调及合规管理,实现项目投资效益最大化,同时满足业主对造价透明度、可控性的需求。 二、项目服务要求 (一)人员要求 项目要求投标人合理配置专业人员、组建项目组以满足本项目各阶段咨询任务的实施,应指派项目负责人1人,负责项目整体协调和管理,项目组团队成员不少于5名,配合采购人开展项目的相关工作,指派人员须有较高专业技术水平、文字表达和团队沟通能力。 (二)成果要求 (1)提交《光明区全域智慧交通(一期)项目估算》6套,电子版光盘2套。 (2)配合采购人编制,结合市场价格信息编制招标控制价。 (3)对设计变更进行造价测算(如工程量增减、单价调整、工期影响),评估变更的经济性,提供是否采纳的专业意见。建立设计变更台账,记录变更原因、审批流程及对造价的影响,为后续成本控制积累数据。 (4)项目过程中其他造价咨询相关工作。 (三)保密要求 供应商承担本项目范围内的所有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义务,不向第三方泄露,不论本项目是否变更、解除或终止,本条款均有效。 三、商务要求 (一)报价要求 本服务项目暂定价格33万元。投标报价中须包含前期咨询费(全过程造价咨询费)的测算价格,项目暂定建筑安装工程费为5,004.63万元。 (二)服务期限 预计180个自然日,以实际时间为准,从合同签订之日至项目完成财政投资评审为止。 (三)付款方式 对应项目服务期限及进度要求,本项目分3次完成付款。 1.中标人协助招标人完成EPC招标文件编制工作,并完成招标,支付全过程造价咨询费至60%。 2.中标人参与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至土建工程竣工验收,支付全过程造价咨询费至90%。 3.项目完成财政投资评审,待资金下达后,支付合同剩余款项。 其中,采购人向中标人实际支付金额最终以政府相关部门审定费用为准。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总公司或者分公司只允许一家投标,不允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分公司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或具有独立法人的上一级公司出具的愿为其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行为以及履约等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加盖总公司公章的授权函,以及提供总、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原件备查。 (二)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将项目转包或分包。 (三)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四)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五)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对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七)上述第(二)至(六)项采购投标及履约要求需提供承诺函原件(详见附件),加盖公章。 五、报价文件需准备的资料 (一)报价方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复印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二)报价方需提供报价明细文件,本项目的报价以人民币计算,报价明细(含税)包含报价单位名称、单位地址、报价经办人姓名及其联系方式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三)报价方按需提供企业背景、资质、项目经验、企业业绩等证明文件并加盖骑缝章; (四)拟派驻场人员资质、学历、经验等证明材料; (五)造价实施方案、造价质量保障措施和应对措施及合理化建议; (六)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七)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六、评标定标方法 (一)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二)定标方法:采用综合评标法,在符合资质的情况下,选取最高得分的确定为本项目服务供应商,若最高得分单位存在两家及以上,则针对最高得分单位进行抽签,随机抽取一家确定为本项目供应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