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洛自采(2025)0035号
2、采购项目名称: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6号安置小区南组团大门围墙阳光棚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03月04日
5、评审日期:2025年03月17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洛自采(2025)0035号-1 | 主要为新建汽车车库阳光棚、采光井和南北两个大门及围墙等工程 | ******有限公司 | 河南省洛阳市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洛阳片区火炬大厦一楼西区1-184号 | ******.00 | 元 |
序号 | 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1 | 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6号安置小区南组团大门围墙阳光棚工程 | 本工程施工图、答疑及招标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 30日历天 | 周哲锋 | 豫******3944 |
三、评审专家名单
姚晓峰、王铁弓、李继辉。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代理费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11]534号)的75%收取,由成交单位向代理机构支付。
收费金额:15538.00 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同时在《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网站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1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指定地点及时领取纸质版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电子版成交通知书须在洛阳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自行下载。成交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合同的签订。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现场、邮寄、电子邮件、网上平台等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有限公司;监管部门联系人:祝先生;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 。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办公室
地址:洛阳市伊滨区科技大厦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03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古城路与大屯街交叉口西南角报业印刷文化创意产业园综合楼8楼
联系人:宋先生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宋先生
联系方式:******
评标报告ZX******28.pdf
中小微企业声明函(供应商).pdf
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6号安置小区南组团大门围墙阳光棚工程招标正文.pdf
2025年0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