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公告内容
尊敬的供应商:
内蒙古铁花文化公司关于包钢宾馆餐饮部收银系统的项目单源采购项目已具备洽谈协商条件, 现邀请贵公司参加,贵公司收到本商榷函后,请于约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进行协商洽谈。
1.采购人联系方式:
******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区三八路111号(包钢新闻中心)
联 系 人: 刘洋
联系电话:
******2.项目名称:
内蒙古铁花文化公司关于包钢宾馆餐饮部收银系统的项目单源采购
3.项目编号
do
******4.拟采购项目说明
项目do
******,内蒙古铁花文化公司关于包钢宾馆餐饮部收银系统的项目单源采购 ,内容如下,明细详见附件(如有)
拟采购内容、采购范围、及条件说明:内蒙古铁花文化公司关于包钢宾馆餐饮部收银系统的项目
标段 | 名称 | 服务期限(维检修项目为计划工期) | 付款条件 | 最高投标限价含税(元) | 投标保证金 (元) | 备注 |
1 | 关于包钢宾馆餐饮部单源采购收银系统的项目 | 合同签订后3年 | 施工完毕进行付款(支付21750元含第一年服务费),剩余服务费按年度付费,3500元/年 | 28,750.00 | 0.00 | 含税,维保税率6%。 |
5.单源直接采购的适用条件说明
依据公司采购管理办法,本项目单源直接采购适用条件为:
c.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的;
6.拟定供应商名称、地址
******有限公司
拟定供应商地址:内蒙古白治区包头市昆都仑区林荫路88号东方明珠天大公寓952号
7.拟商榷的时间、地点
拟商榷时间及地点:采购人自行决定
8.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钢铁大街与一号路交叉路口北侧200米)
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乌云其木格 0472-
****** ;
业务部长:李广美
******客服专线:
******;
************有限公司
2025/0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