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验收主体:甲方为项目的验收主体
验收组织方式:委托第三方组织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否
是否邀请专家:是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否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否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无
(2)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7日内组织验收
(3)履约验收方式:一次性验收
(4)履约验收程序: 按照长沙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规定的程序。
(5)履约验收的内容:
技术履约验收内容:第一条外观检查
1)检查货物设备内外包装是否完好,有无破损、碰伤、浸湿、受潮、变形等情况;
2)检查货物设备及附件外表有无残损、锈蚀、碰伤等;
3)如发现上述问题,应做详细记录,并拍照留据;
4)货物设备要依据设备的特性和合同要求及相关国家、行业、企业标准、进行外观检查;
第二条数量验收
1)以供货合同和装箱单为依据,检查主机、辅机、附件、配件、备件及工具的规格、型号、配置及数量,并逐件清查核对;?
2)与货物设备配套使用的软件系统的名称、软件系统介质形式、数量等;
3)认真检查随机资料是否齐全,如货物说明书、操作规程、检修手册、产品检验合格证书等;?
4)做好数量验收记录,写明验收地点、时间、参加人员、箱号、品名、应到和实到数量;
第三条质量验收
1)要严格按照合同条款、货物使用说明书、操作手册的规定和程序,进行安装、试机;?
2)对照合同技术参数指标条款、货物说明书,认真进行各种技术参数测试,检查设备的技术指标和性能是否达到要求(出具验收数据单);?
3)质量验收时要认真做好记录。若货物出现质量问题,应将详细情况书面通知供货单位,视情况决定是否退货、更换或要求厂商派员检修;
4)进口设备的验收按工商质检部门的有关规定进行。合同规定由外商安装调试的,必须由外商派员来现场共同开箱验收、安装、测试,安装调试合格后方可签署验收文件;
5)关于设备使用人员培训,必须保证使用人员能正确操作、能进行基本养护、处理一般问题;
6)软件系统功能项目、容量、节点数、使用时间、知识产权的使用等;
7)特殊、特种设备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进行验收。
本项目涉及硬件按如下标准交付:
①安装:实际安装数量符合设计要求,安装工艺优良;
②性能:实际交付的设备型号符合投标文件型号,参数、性能满足招标要求;
③服务:调试完成设备达到既定服务目标。
软件服务交付标准:
本项目涉及的服务及交付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第四条验收确认
货到安装调试、培训完成及预验收后,采购代理机构及采购人安排货物最终验收时间,由采购代理机构及采购人负责组织货物验收工作小组进行货物最终验收及上报审批工作。验收不合格,终止合同,后果投标人自负。验收合格并最终签字即为完成交货。
服务履约验收内容: (一)成果完整性与准确性
在服务履约验收过程中,首先需要验证服务成果的完整性。这包括核查所交付的服务产品、服务报告、数据资料等是否齐全,且符合合同约定的内容。同时,需要确保这些成果的准确性,包括数据的精确性、报告的严谨性,以及产品性能的可靠性等。通过审查成果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判断是否按照合同约定完成了各项任务。
(二)功能与性能测试
服务履约验收的重要环节之一是进行功能与性能测试。针对服务产品,需要验证其是否具备合同约定的各项功能,并且各项功能是否正常运行。同时,通过性能测试来评估服务产品的性能表现,包括响应速度、处理能力、稳定性等方面,以确保服务产品能够满足使用要求。
(三)安全性与合规性
安全性与合规性是服务履约验收中不可忽视的方面。在验收过程中,需要审查服务产品是否具备足够的安全防护措施,以防范潜在的安全风险。同时,还需验证服务是否遵守了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以避免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
(四)稳定性与可靠性
稳定性与可靠性是衡量服务质量的重要指标。在验收过程中,需要通过实际运行测试来评估服务产品的稳定性和可靠性。这包括检查服务产品在长时间运行下的性能表现、错误率、故障率等,以确保服务产品具备较高的可靠性和稳定性。
(五)文档资料完备性
文档资料的完备性是服务履约验收过程中的关键环节。在验收时,需要检查服务提供商是否按照合同约定提供了完整的文档资料,包括操作手册、维护手册、技术文档等。这些文档资料对于用户了解和使用服务产品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必须确保其完整性和准确性。
(六)技术规范符合度
技术规范符合度是评价服务提供商是否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重要依据。在验收过程中,需要对比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与实际交付的服务产品,检查二者之间的符合程度。这包括技术指标的达标情况、技术标准的遵守情况等,以确保服务提供商严格按照技术规范执行服务。
(七)验收报告与反馈
服务履约验收结束后,编写验收报告,详细记录验收过程、结果以及存在的问题。同时还需要向服务提供商提供反馈意见,指出服务中的不足之处并提出改进建议。
商务履约验收内容:结合考核情况和服务效果进行验收。包括不限于:
1、包括投标人须承担的运输、安装、技术支持、培训以及其他类似附加服务的义务。
2、证明服务与中标文件相一致的资料文件。
3、如涉及软/硬件产品,采购人拥有合法的软件使用许可,达到采购人使用要求。
4、施工工程的文档(成品软件等);
5、设计文档(软件开发类等)需求分析、初步设计、编码字典、软件测试等等;
6、安装位置图、管线图(平面布置图);
7、安装文档(安装目录、口令、配置等信息);
8、使用手册;
9、培训记录;
10、功能模块的交接记录;
11、现场测试;
12、培训;
13、其他资料及项目。
(6)履约验收标准:
验收标准
3.1.1 甲方按照国家、行业以及原厂标准进行验收;
3.1.2 乙方交货时提供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等相关资料,否则甲方有权拒绝验收。
3.1.3 产品数量、品牌、型号相符,包装全新。
3.2验收时间
3.2.1乙方交付货物后,原则上甲方应在收到货物后 5 个工作日内组织对货物包装、数量、规格、种类等外观性状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的,甲方办理货物入库手续,验收合格不影响乙方质量保证责任的承担。
3.2.2原则上甲方应在合同约定期限内组织货物的外观性状进行验收,无正当理由拒不验收或迟延超过15日的,视为验收合格。
(7)履约验收的其他事项:
履约验收其他事项: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乙方承担,验收交付后产生质量问题纠纷的,任一方均可提交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如为乙方原因或产品自身问题造成的,由乙方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乙方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乙方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将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全部有关技术文件、资料、验收报告等文档汇集成册交付给采购人。
(一)知识产权归属
1.1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及其相关的材料、技术、设计、文档等,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若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乙方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1.2 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中涉及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专利、商标、著作权、技术秘密等)归乙方或原权利人所有。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条件和方式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并享有在此过程中产生的使用权益,但不享有该等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1.3 若甲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乙方提供的货物进行了改进或创新,并因此产生了新的知识产权,则该等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但双方应就改进或创新部分的知识产权归属及利益分配进行协商,并达成书面协议。
(二)知识产权处理方式
2.1 乙方应提供完整的知识产权担保,确保甲方在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不会因知识产权问题而受到任何第三方的索赔或诉讼。
2.2 甲方应尊重并保护乙方及其原权利人的知识产权,在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和服务时,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擅自复制、修改、传播或许可第三方使用。
2.3 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乙方提供的货物和服务中的知识产权用于其他项目或用途,也不得将其转让给第三方。
1.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对乙方提供的货物进行验收。当验收结果未达到标准时,有权依据合同约定要求乙方上报主管部门的处置,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货物费用。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4.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要求乙方按合同约定及时解决。
5.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6.甲方有权组织相关人员对所涉项目按照相关标准进行验收。
1.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货物费用。
2.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4.乙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原装正品,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或者没有因乙方的行为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
5.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甲方规定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
6.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
7.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这些文件应包装好随同货物一起发运。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
1. 甲方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甲方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3%(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2.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3.未经甲方允许,乙方擅自将项目分包、转包给第三方的,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暂定总价20%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0.1 质量瑕疵的补救措施和索赔(1)如果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而甲方在合同条款或合同的其他条款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根据法定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了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①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②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③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日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2)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者没收质量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10.2 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迟延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2)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完成安装调试,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一周按七天计算,不足七日按一周计算)赔偿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一(1%)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以终止合同。(3)如果乙方迟延交货,甲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乙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